从汉代祈福消疾的椒柏酒,到魏晋南北朝强健体魄的五辛盘、“固齿延年”的胶牙饧,再到唐宋以柏叶、柿饼、橘子等制成的“百事吉”,明清琳琅满目的果、糕、肉脯……中国年货的变迁史,是一部物质逐渐丰饶的进化史,更是一部文化观念的演进史。2000年间,年货从简单的祭祀之酒,发展为承载多重吉祥寓意的消费符号;也从庄严的宫廷“腊赐”、家庭祭祖场景,走向了充满烟火气的市井“年集”。无论时代如何变迁,那份对丰饶的向往、对团圆的珍视、对幸福的祈愿,始终是中国人置办年货时不变的精神内核。
以酒为重 祈福消疾
汉代之前,岁首月份不固定。汉武帝时期,春节的时间固定下来,以农历正月初一为始。从此时起,拜年宴请的习俗逐渐兴起,备年货成为“刚需”。当时,人们置办的年货种类相对较少,主要为祭祀用品、防病强身之食以及爆竹。
据《通典》记载,东汉时期,祭祖是春节时的重要活动,仪式复杂且隆重。东汉崔寔的《四民月令》中有云:“正月之朔,是谓正旦,躬率妻帑,洁事祖祢,及祀日,进酒降神毕,乃室家尊卑,无大无小,以次立于先祖之前。”正月初一,全家人要向祖先敬酒。之后,家中的小辈“各上椒酒于家长,称觞举寿”。新岁之初,人们还会向君主和亲人拜贺新年,“进椒柏酒。”
由这一记载可见,椒酒与椒柏酒是当时人们必备的年货。其中,椒酒是以花椒浸泡而成的酒,先秦时楚人已将其用于祭祀;椒柏酒在制作时添了柏叶,是椒酒的“升级版”。在汉代,北斗星神被视为掌管寿数的重要神祇,而花椒是祭祀北斗星神必不可少的“通灵香料”。同时,因花椒多籽,也寄托子孙兴旺、家族昌盛之意。时人认为,在新岁之初饮用椒酒能消除百疾、延年益寿,互赠椒酒有“送福”“送寿”之意。
东汉时期,除了民间互赠年货,朝廷也会在每年年终向文武百官发放银钱及年货。这一活动被称为“腊赐”,据《汉官仪》记载,腊赐按官阶分级发放,其中大将军、三公可得钱20万、牛肉200斤、粳米200斛。因数额丰厚,腊赐被视为最早的“年终奖”。
品类渐丰 辟邪强身
魏晋南北朝时期,年货品类愈发丰富起来。据南朝梁宗懔的《荆楚岁时记》记载,新岁之初,人们除了要“进椒柏酒”,还要“饮桃汤,进屠苏酒、胶牙饧,下五辛盘……各进一鸡子”。
其中的“桃汤”是用桃枝、桃叶、桃皮煮出的汤水,味道很苦。时人认为,桃木是“五行之精,压伏邪气,制百鬼”,新岁之初饮桃汤,可“去旧迎新,祓除不祥”。除熬煮桃汤外,时人还会置办桃枝、桃符等,插挂在大门两侧或门楣上,辟邪驱鬼、镇宅迎新。
屠苏酒也是时人必备的年货之一。“屠”意为“割”,“苏”意为“草药”,屠苏酒顾名思义就是用割好的草药泡制的酒。相传,屠苏酒为东汉末年名医华佗所创。当时瘟疫肆虐,华佗为救治百姓,研制出了这种药酒。百姓饮之,发觉其有强身健体之效,冬春之交饮屠苏酒的习俗渐渐流传开来。
另外,值得一提的是时人贺岁的饮酒次序。与如今“长者先饮”的习俗相反,据《荆楚岁时记》记载,时人“凡饮酒次第从小起”,这是因为人们认为“小者得岁,先酒贺之”,小孩增加了阅历,应先喝酒庆祝;“老者失岁,故后饮酒”,老人失去了光阴,拖延一点时间再喝酒,有期盼长寿之意。这一饮酒次序体现出古人朴实的愿望。
要说必不可少的年货,非糖果莫属。今人过年吃糖,取甜甜蜜蜜之意。魏晋南北朝时期,人们过年虽也有吃糖的习俗,但含义截然不同。时人所吃的糖果叫做“胶牙饧”,即如今的麦芽糖。隋代杜公瞻在《荆楚岁时记》中注曰:“胶牙者,取其牢固如胶也。”古人认为牙齿的坚固程度直接关系到寿命长短,新岁之初吃黏黏的麦芽糖,有固齿延年之意。而在饮屠苏酒后吃麦芽糖,也是为了对抗老者失岁的焦虑,为老人多添一重福气。
吃过了麦芽糖,便要将早已准备妥当的五辛盘呈上桌案。晋代周处在《风土记》中对五辛盘进行了详细描述:“元日造五辛盘,一名春盘……即大蒜、小蒜、韭菜、云台、胡荽是也。”唐代食疗著作《食医心鉴》中有云:“食五辛以辟厉气。”时值寒尽春来,食用香辛蔬菜能够帮助人体驱散冬季积聚的寒气,强健体魄、驱邪避疫。同时,“辛”与“新”同音,寓意辞旧迎新;“五”则寄托着五福临门的祈愿。
营养丰富的鸡蛋也是受时人青睐的年货。南北朝时期疫病频发,时人认为新旧岁之交是“邪气易侵”的节点,吃鸡蛋能增强体质、抵御寒冷,符合“新年进补”的朴素养生观念。不仅如此,鸡蛋还具有圆润的外形,寓意圆满、团圆。全家“各进一鸡子”,为新岁的祈福仪式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。
唐代,年货在前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创新。
美酒依旧是必备的年货。“与君同甲子,寿酒让先杯”“人歌小岁酒,花舞大唐春”“屠苏聊一醉,犹赖主人贤”“万宇灵祥拥帝居,东华元老荐屠苏”……唐诗中,有关春节饮酒的描述很多,酒的品类仍以屠苏酒、椒酒为主,常被称作“岁酒”“岁盏”。腊月酿造、除夕开封、正月饮用的酒也被称作“腊酒”,如“何处夜歌销腊酒,谁家高烛候春风”“晰晰燎火光,氲氲腊酒香”。
由刘禹锡的“寿酒让先杯”、白居易的“岁盏后推蓝尾酒”可见,时人仍延续“凡饮酒次第从小起”的传统。宋代窦苹的《酒谱》中有云:“元日饮屠苏酒,亦曰蓝尾酒,以年高最后饮之。”“蓝尾酒”因饮酒至末座,故称“尾”,有“末座得酒”之意。虽饮酒次序未变,但椒酒的饮用方式发生了些许变化。杜甫的《杜位宅守岁》中有一句“椒盘已颂花”,这里的椒酒不是提前以花椒浸泡好的,而是将花椒置于“椒盘”中,饮酒时取少许入酒。
五辛盘仍位居重要年货之列。薛能在《除夜作》中写道:“茜旆犹双节,雕盘又五辛。”门外的官旗仪仗还没收起,屋内的雕花食盘里已摆上了“五辛”。唐代,“春盘”作为五辛盘的雅称,逐渐深入人心,广泛使用。同时,盘中所盛之物也在传统“五辛”的基础上,更加丰富起来。在“岁盏后推蓝尾酒”后,白居易写道“春盘先劝胶牙饧”,原本单独食用的麦芽糖也被放入盘中。除了作为年货,春盘也是立春之日的节令食品。杜甫曾写下一句“春日春盘细生菜”,这里的春盘中便盛有细嫩的“春菜”。
量质飞跃 传递情感
宋代,年货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了飞跃。据追忆南宋都城临安(今浙江杭州)城市风貌的《武林旧事》记载,南宋宫廷“以腊月二十四日为小节夜,三十日为大节夜……后苑修内司各进消夜果儿”。其中,不仅有“蜜煎珍果”“花饧、萁豆”等食品,还有“玉杯宝器”“诸色戏弄之物”等,用大盒子盛装,总共有100多种,“无不备具,皆极小巧”,并言明这样一份年货的花费,不少于10户中等人家的家产,仅仅是为博皇帝一笑罢了。
民间的年货也十分丰盛。《武林旧事》中描述:“至于餽岁盘合(即年底用来馈赠的盘盒)、酒担、羊腔(即全羊),充斥道路。”腊月二十四,不仅要用“花饧、米饵”等祭祀灶神,还要“作糖豆粥”。除夕之夜更是热闹,家家户户“以五色钱、纸、酒、果,以迎送六神于门”。
《武林旧事》中还记载了“屠苏、百事吉、胶牙饧”等年货,并写明这些大多是从唐代东都洛阳流传下来的。虽然如此,但在唐代文献中,“百事吉”多为泛用吉祥语,这是其首次作为年货出现在文献中。据记载,其是一种以柏叶、柿饼、橘子等制成的节令拼盘,取“百事大吉”之意。
“年年最后饮屠苏,不觉年来七十余”“半盏屠苏犹未举,灯前小草写桃符”“节物映椒盘,柏酒香浮白玉船”……从苏辙、陆游等宋代文学家的诗词中可见,历经数代,椒柏酒与屠苏酒依旧是不可或缺的年货,“先幼后长”的饮酒次序也未曾改变。
在延续饮酒传统的同时,果品小食在宋人年货中的地位似乎有所提升。薛泳在《青玉案·守岁》中写道:“一盘消夜江南果,吃果看书只清坐。”这里的“消夜江南果”可能包括江南冬季出产的柑橘、橙子、柚子、荸荠、菱角等鲜果,糖渍金橘、青梅、杏干、桃脯等蜜饯果脯,以及瓜子、花生、核桃、栗子等干果炒货,反映出江南物产的丰饶与词人淡泊闲适的心境。孙维信的《水龙吟·除夕》中则有一句“软饧酥豆,通宵不睡”,软黏的麦芽糖与酥脆的豆子相映成趣。
明清时期,在椒柏酒、屠苏酒、麦芽糖等“长盛不衰”的同时,饺子、年糕、干果坚果礼盒等如今春节必备的年货也悉数登场。
明代宦官刘若愚在《酌中志》中记载:“正月初一……饮椒柏酒,吃水点心,即扁食也。或暗包银钱一二于内,得之者以卜一年之吉。”其中的“水点心”“扁食”即为饺子。除此之外,刘若愚还提到了一种叫做“盒儿”的年货,为“柿饼、荔枝、圆眼(即龙眼)、栗子、熟枣,共装盛之”,与如今的干果坚果礼盒十分相似。另有一种年货“驴头肉”,“亦以小盒盛之,名曰嚼鬼,以俗称驴为鬼也”。
清代,各类年货食品已数不胜数。据《帝京岁时纪胜》记载,乾隆年间京城的年货有“鹅油方补,猪肉馒首,江米糕,黄黍饦”等汤点,“腌鸡腊肉,糟鹜风鱼,野鸡爪,鹿兔脯”等酒肴,“松榛莲庆,桃杏瓜仁,栗枣枝圆,楂糕耿饼,青枝葡萄,白子岗榴,秋波梨,苹婆果,狮柑凤橘,橙片杨梅”等果品。其中的“江米糕”“黄黍饦”即为两种年糕,具有“年年高”的吉祥含义。
不仅如此,清代还出现了专供百姓采购年货的“年集”。《京都风俗志》中描写了清末京城百姓置办年货的热闹场景:“十五日以后,市中卖年货者,棋布星罗……买麻秸、栢枝、米面、菜蔬,果品、酒肉,鸡鱼,凡食用之物,置办一新,以预过年。”
年货演变千年,变的是形式与品类,不变的是那份深植于文化基因中的情感诉求。从绵延超过500年的“小者得岁,老者失岁”的饮酒之序,到如今阖家围坐其乐融融地共享零食,年货早已超越物质层面,成为代际间、亲友间传递情感的媒介。这份朴素而温暖的情感,正是年货文化穿越千年而不衰的密码。
( 王莎 )
《中国食品报》(2026年02月12日02版)
( 责编:王 莎)








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4725号